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不当得利的法定类型 法律问题

2023-10-15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的法定类型有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的行为,受损失方一般可以要求不当得利人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