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征税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一、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
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侵害的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未付款先开票的税务规定
关于收款与开票,应属于《税收程序法》中的《发票管理法》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其中并没有必须先收到款项再开票的规定,但是按照交易的程序来说,是需要先付款,再取货与开票的。
虽然没有规定说公司必须先收到款项再开票,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却规定了: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三、个体税务登记证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个体税务登记证在应当注销的时候,不按照规定注销,会面临被处罚的法律风险。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