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这些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同时,对于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此外,还可以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对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等。最后,还可以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