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增值税免征条件有哪些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继承后的房屋买卖还有增值税吗
继承后的房屋买卖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怎么算
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基本公式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怎么算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包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这部分价外税是由消费者承担的。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3%(增值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7%。
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否则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7%)。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