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1号认证怎么抵扣?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即可。上月的发票本月1日认证,进项税直接记入本月“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的借方,抵减本月以后的销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