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并不算结案。驳回起诉是指对于 无正当理由 或缺乏法律依据的 诉讼当事人 或其 法定代理人 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驳回起诉的当事人符合起诉要求后还可以继续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应予受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查明第一审人民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