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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和醉驾再次犯罪如何判断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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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二次醉驾判缓刑的情况需根据酒驾程度、是否造成损害、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定,一般判1至6个月实刑。醉酒驾驶标准达到犯罪标准者将承担刑事责任,未达标者受治安处罚。根据刑法,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宣告缓刑,但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缓刑期间可活动范围,附加刑仍需执行。对一次酒驾和二次醉驾的处理需严格依法进行。

法律分析

一、一次酒驾二次醉驾怎么判缓刑?

一次酒驾二次醉驾判缓刑的情况,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来认定,并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一般是1至6个月的实刑。若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犯罪,可能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若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治安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缓刑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次酒驾和二次醉驾的违法行为,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的判决处理情况,以及有关缓刑的适用都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一次酒驾和二次醉驾的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系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酒驾和醉驾的违法行为,需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判决和缓刑的适用应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来判定,并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同时,宣告缓刑时还需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和社区影响等因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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