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裁定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有三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
法律分析
判决、裁定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有以下几种:
1.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无论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
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包括: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指除了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之外的裁定。
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
除了作出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判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确定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节点
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节点是指判决书生效的具体日期或起始日期。在司法程序中,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来生效。生效日期通常是指法院判决书正式生效的日期,即判决书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起始时间。这一时间节点对于各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标志着判决的实施和执行的开始。当事人可以根据判决书的生效日期来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包括上诉、执行判决等。因此,准确确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判决、裁定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节点是判决书生效的具体日期或起始日期。生效日期对于各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判决的实施和执行的开始,当事人可根据生效日期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