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开据的话只能代开3%的专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一般情况下就是你去买东西,卖方给你开个,证明你买了这个东西,你也可以拿着这个票去公司报销,然后公司拿去抵税。开具是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的范围与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管理的预期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禁止非法代开。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