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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章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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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章新规定是《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新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形状为椭圆形,印色为红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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