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侦查已经结束,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充分,将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书写起诉意见书,将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同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同时,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的移交情况。
法律分析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拓展延伸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的程序和要求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的程序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检察院接收案件移送的通知,并核实移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其次,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包括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评估。然后,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决定是否立案追诉,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在立案后,检察院将组织侦查活动,收集更多的证据,以支持起诉决定。最后,检察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提起公诉,或者决定不起诉并作出相应解释。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的程序和要求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结语
案件移交检察院是侦查终结、证据充分的标志。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起诉。该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维护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