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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处理

2023-10-04 来源:化拓教育网

轻微伤派出所不处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一、派出所立案迟迟没结果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队反映派出所不作为,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建议或指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及时开展侦查工作。

二、打架伤到老人怎么办?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经侦大队立案后不抓人可以吗

经侦大队在立案后,如果没有达到可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可以不进行抓捕。经侦对立案后须根据具体的情节来采取不能措施,只要犯罪情况比较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较为危险等情形,才会申请检察院批捕。如果觉得公安机关存在渎职行为,可以采用以下途径解决:1.向派出所提出复议。2.向法院提起诉讼。3.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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