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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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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有关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

法律依据:

《士兵退役安置条例》

第五条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有关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九条 退役士兵所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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