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因为流程要报销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如果是个人办理,则按照以下流程走:
1.流产前,先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如果自己做人流的话,那么需要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自己的结婚证如果是未婚怀孕这种情况可以不用交结婚证,还需要有自己的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