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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岗位与应聘岗位不一致如何办?

2023-10-05 来源:化拓教育网

如果应聘者办理了入职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可以追究企业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章,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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