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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交社保诉讼时效

2023-10-05 来源:化拓教育网

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过社会保险这种比较好理解,就是从员工入职开始,就没有为员工缴纳过社保。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打擦边球,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二是为了不让员工拿到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没合同、工资发放走现金或个人账户、没社保,让员工很难证明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是持续的,所以可以随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而且还能以“公司为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被迫离职,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这个的前提是劳动关系没解除之前。

对于社保补缴这块,不同的地方实际判决不同,有些地方认为,因为社保是强制缴纳的,只要是完全未缴纳社保的,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员工随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即便是离职后。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解释道有的地方认为,社保缴纳既是公司的义务,也是员工的义务,所以对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员工应当及时举报反应。因此事后员工要求补缴,只支持补缴最近两年的社保。

公司没有按照员工工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目前未足额缴纳社保非常普遍,很多公司知道未缴纳社保的严重后果,但又想节约成本,因此采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方式。一些地方对于以这个为由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并不支持,但有的地方又支持(前提是员工要提前要求公司补缴差额部分,若公司拒绝处理,才能用这个理由被迫离职)。

而要求补缴的时效,一样是不同的地方不同,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解释道有的地方认为,社保缴费具有强制性,因此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年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补足社保的差额。有的地方认为,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已知情,因此遵从两年的追诉有效期。也就是说在职期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最近两年的社保,离职之日起则是一年内员工可以提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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