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骗罪家属处理方法:涉及刑事案件,家属应了解被限制人身自由时间限制、知情权和律师会见权。律师可了解被拘留人员的状况、提供法律咨询、代为取保候审、申诉或控告。对于诈骗罪,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金额较小可取保候审;金额较大,退赔一部分有利于定罪量刑。律师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有罪或无罪辩护。如有需要,请咨询律师获取在线答疑。
法律分析
涉诈骗罪家属处理方法: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第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说明已经涉嫌犯罪,但是诈骗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如果说诈骗金额比较小,比如就几万块钱,这种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家里人,让家里人给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这种因为社会危害性相对比较小,如果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一般情况下退赔之后,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说诈骗金额相对来说比较大,比如说已经超过自己退赔能力的,具体如何界定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请看后面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退赔一部分是一部分,对于退赔的这一部分,公安会酌情考虑是否取保候审,即便当下没有取保候审,对于最终定罪量刑也是有好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可立即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结语
涉诈骗罪家属处理方法:家属有权了解被拘留人员的情况,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具体罪名和关押地点。被拘留或被批捕后,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情、反馈家人的关切,并代为取保候审或申诉。对于诈骗罪,根据金额的大小,处理结果有所不同。如果金额较小,及时联系家人退赔并取得谅解,一般可取保候审;如果金额较大,退赔一部分有利于量刑。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如需法律咨询,请立即拨打电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