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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了,但对方没钱赔怎么处理

2024-06-06 来源:化拓教育网

打架受伤可起诉索赔,保留证据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可报警并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应赔偿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打架时被打伤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赔。被打伤了,被害人可以保留证据,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当对方无力赔偿时,如何维护被打者的权益?

当对方无力赔偿时,维护被打者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合理的措施。首先,被打者应该尽快报案,并向警方提供详细的证据和受伤情况的描述。其次,被打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救济途径。同时,被打者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被打者还可以向相关社会组织或媒体寻求帮助,通过舆论压力促使对方履行赔偿义务。最重要的是,被打者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轻易妥协,坚持维权到底。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运用,被打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被打伤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赔,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并根据情况赔偿其他费用。如果对方无力赔偿,被打者可以采取报案、寻求法律援助、提起民事诉讼等合理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打者应当坚持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轻易妥协。通过综合运用上述措施,被打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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