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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通知本人?

2024-06-06 来源:化拓教育网

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通过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制,不同于通缉。通缉是公开发布,而网上追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对外保密,不通知本人。

法律分析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所以网上追逃不会通知本人。

拓展延伸

通知方式及相关事项

通知方式及相关事项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何向相关人员传达信息或通知,并涉及到与通知相关的各种事项。通知方式可以包括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等多种形式,具体选择取决于通知的紧急程度、目标群体的特点以及通知内容的重要性。在进行通知时,需要明确通知的目的、内容和时间,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此外,还需要考虑通知的保密性、合规性以及可能引起的反馈和后续处理等相关事项。通过合理的通知方式及处理相关事项,可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误解。

结语

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利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制。与通缉不同,网上追逃的对象包括逮捕和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的信息仅在公安网上发布,保密性较高,受众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通知方式及相关事项涉及信息传达的形式选择、目的、内容、时间等。通过合理的通知方式及处理相关事项,可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误解。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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