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被迫杀人判死刑吗

2024-03-25 来源:化拓教育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有: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我国刑法将死刑作为故意杀人的顶格处罚,也就是说只有社会危害性极强的故意杀人才会被判处死刑。更轻一层次的过失致人死亡就更不用说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