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煤矿五大灾害是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灾害等。例如瓦斯是指井下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煤尘是指能爆炸的煤尘和浓度达到可以导致尘肺的煤尘,水是指可以导致煤矿淹井或出现人员伤亡的涌水或透水,火是泛指井下发生的各种火灾,顶板灾害是指煤矿巷道或采区顶上的岩层发生的各种垮塌或冒落事故。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第二十二条 煤矿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