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可以只起诉离婚。这时,管辖是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起诉时需要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比如报失踪的报警记录、被告家人的证言、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等。会用公告方式送达,缺席审理。并且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只能用普通程序审理。这种情况下,建议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用下落不明方可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