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安冻结期限1年新规定

2024-06-15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公安冻结期限1年新规定如下:1、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