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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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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所以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民族乡的、自治州的人民以及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2种观点: 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方依法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有哪些:1、自治区、自治州州长、自治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且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将依法给予适当的照顾;3、民族自治地方的的组成人员以及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第一百一十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4、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5、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6、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建设方针、和计划。7、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8、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使用。9、自主安排本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10、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放边境贸易,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11、自主安排地方财政收支,确定各项开支标准。12、实行减税或免税。13、决定本地方教育规则、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14、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15、企业、事业单位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区域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民族自治区域的特点和需求,自主的管理和发展本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物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党领导中国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列入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长期以来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符合我国国情,深得全国各族人民拥护的好制度。根据的规定,自治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权制定经济建设方针计划,有权管理和保护本地方自然资源,可以依法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有权行使财政自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第二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4、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5、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6、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建设方针、和计划。7、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8、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使用。9、自主安排本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10、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放边境贸易,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11、自主安排地方财政收支,确定各项开支标准。12、实行减税或免税。13、决定本地方教育规则、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14、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15、企业、事业单位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区域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民族自治区域的特点和需求,自主的管理和发展本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物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党领导中国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列入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长期以来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符合我国国情,深得全国各族人民拥护的好制度。根据的规定,自治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权制定经济建设方针计划,有权管理和保护本地方自然资源,可以依法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有权行使财政自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第二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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