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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六条禁令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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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宁夏厅出台制定了《宁夏机关从严治警禁令》,进一步划出了民警不可触碰的红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宁夏厅出台制定了《宁夏机关从严治警禁令》,进一步划出了民警不可触碰的红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二条 人民的任务是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二、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三、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四、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五、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六、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七、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八、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第二条 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第三条 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第四条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五条 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第六条 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第七条 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第 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第1种观点: 银川出入防疫:1、对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措施;2、对已经布局设置的核酸采样点不得随意撤销、停止服务;3、取消对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人员核酸、抗原“双检”措施;4、取消入宁返宁人员抵宁时下载“我的宁夏APP”申领健康码、单位及社区(村组)双报告要求;5、取消入宁返宁人员抵宁时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措施,不再开展落地“双检”;6、取消区内人员跨市域流动查验检测措施;7、入宁返宁人员不再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5天不得前往人群密集公共场所+5天赋黄码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2种观点: 宁夏防疫的最新如下:1、解除隔离入境返宁人员:对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后入宁人员,在社区指导下严格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2次核酸检测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2、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宁人员,严格落实查验3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3、对国内低风险地区入宁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措施,无异常者正常通行;3、防疫时有变化,建议来宁夏、银川前电话咨询最新询问隔离、核酸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3种观点: 宁夏最新的防疫如下:1、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其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直辖市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同时开展居家健康监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所有的价格变动,根源在于供需关系。如果新房的供应量始终保持在一个充分的状态下,没有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那么房价必然处于合理的价格波动区间。今年,开发商拍地热情较高,银川城北成交的几宗土地楼面价已超6千,面粉比面包价格高,势必影响房价上涨。这一条的作用在于,从根本上抑制房价的不稳定增长。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法律依据:《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报告和全部资料后,对审查合格者,应在十日内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广告经营单位不得为其发布预售广告。第九条 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悬挂在预售场所,制作广告和说明书时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第十条 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与承购人签订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副本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承购人变更的,应到上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商品房预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贯彻落实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和其他因公出国(境)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以及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对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落实规定和修订后实施细则提出具体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二、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三、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四、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五、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六、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七、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八、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第二条 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第三条 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第四条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五条 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第六条 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第七条 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第 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第1种观点: 规定是: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等。六项禁令是指:严禁用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活动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前查处的违反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吃喝、国内旅游、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违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3种观点: 我国政治局所作出的规定中包括有: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第一条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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