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条款如果明显不合理的,该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条款是不需要执行的。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四十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担责,中介在介绍房屋的时候,对于房屋是有告知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一、中介合同的主要条款中介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同当事人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在合同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地址或住所。写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2.居间项目的名称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成交。3.居间服务的内容要求4.有关保密事项和信用事项5.合同履行期限6.居间报酬、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诉讼。9.其他约定事项二、中介服务合同有效吗中介服务合同有效。房屋中介服务合同是房屋买卖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委托房屋中介对房屋进行买卖,中介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的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3.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5.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6.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可知,中介的义务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并在促成合同成立后负担中介活动的费用。如果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从而造成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3种观点: 一、中介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三)合同履行期限;(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二、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一)、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二)、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三)、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四)、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