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是指在国家境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水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有关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人类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类水事关系的法律。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水的基本法,标志着我国水利事业开始走上法治轨道。立法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订的。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关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家行使,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使用。在我国,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一点在《水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规定,水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由国家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并最终实现永续发展。同时,水资源的所有权也由国家行使,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使用。这就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侵占、破坏、浪费或者私自占用国家的水资源。对于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水法》还做出了详细规定。法律要求各级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水资源监测、考核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安全。如果有企业或个人违法占用、破坏国家水资源怎么办?如果企业或个人违法占用、破坏国家水资源,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执照、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水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由国家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并最终实现永续发展。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家行使,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侵占、破坏、浪费或者私自占用国家的水资源。我们应当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家行使。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使用水资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正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