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程序的特征是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四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第五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 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七条 办理行政案件,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询问。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它是行政管理民主化,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依法行政,其含义之一就是行政主体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行政程序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 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