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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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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如果货车司机是车主,与挂靠的物流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如果货车司机不是车主,那么与车主有劳动关系,如果遇到劳动纠纷,可以起诉车主,原则上与挂靠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车主与挂靠公司均需要合法经营,如果遇到问题,也可以直接起诉挂靠物流公司,挂靠物流公司有责任管理自己公司挂靠的车辆,在法律上赢得官司的机会比较大。《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其前提是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一、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1)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2)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兼有当事人意志与国家意志。其中隶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点,是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准,隶属性包括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隶属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三)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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