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外地可以办理身份证,但是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门的规定,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目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仅限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若公民已经办理过二代身份证,可以由其家人代为办理临时身份证。关于公民办理二代身份证相关文件规定,公民已申领过二代证的,在外期间不慎丢失身份证,无法立即返回户籍所在地补办的,可委托其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需要提供资料,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委托声明书,受托声明书,委托人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