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市政府20xx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xx年12月5日起施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法善治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关键依据,是企业投资兴业的主要参考,也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今年是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各类市场主体预期,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定》被列入市政府20xx年度重点立法项目计划。市司法局提前介入起草工作,积极推进立法进程,针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立法专家咨询、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修改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规定》在保持与上位法相衔接的基础上,立足本市实际,在推进中国(吉林)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支持冰雪、化工等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等方面设定了相关条款;将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人才引进、法律服务、不动产登记等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明确了损害营商环境的十种行为,以及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九种方式,建立了相应的投诉举报制度,切实强化了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规定》正式实施后,必将为进一步提升吉林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