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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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1:36
【法律分析】:普通*丢了可以补丢失已开具的普通*。丢失已开具的普通**联,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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