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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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14:14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从而为*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也就是说在微信、微博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传播诽谤他人的消息,当点击量与转发次数超过一定数量时,就会被认定为*。根据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光凭法条的原文想必不少人还是对此没有一个直观的概念,以下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条新增法条的主要内容 。
例:某网民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故意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消息,并大肆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造成该地区人们出现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该网民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假消息,符合法条中所述“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然后其又在微信上大肆传播,满足“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个行为已经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条件,再加之其传播的消息造成了该地区人们的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网民已经构成了犯罪,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警方希望广大网民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言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15:32
你好!
作为近年来深受年轻人喜爱的交流方式,微信、微博除了让人们感受到便捷和实惠,也开始令人们感到头痛——借助这类通信交流方式进行的谣言传播屡见不鲜,给社会造成了较大影响。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处罚】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或组织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行政责任
【处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刑事责任
【处罚】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提示】
谣言止于智者!希望正在使用微信或微博功能的人们不编造、不传播谣言,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也希望跟多的人加入到网络环境的净化保卫战之中,净化网络环境,人人有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17:07
我国《互联*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也明确了,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是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实施的该种行为均要承担的责任,其中也包括在网络上实施的相应行为,也要按这些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不是原创,我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
要看你的主观故意,大家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转发不良或者虚假信息,转发一次和转发多次,法律责任一样吗?】
目前在数量上没有定量的法律标准,但相信不久会出台比较明细的规定,比如转发次数、范围等等。目前有明确规定的是,比如地震消息,除了官方消息可以转发,其它转发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转发淫秽*图片信息,在量上已有一定的规定,根据点击量的多少来确定要负的责任大小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18:58
【平台内容规范】
4.1 本条所述平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4.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禁止的内容:
(1) 反对*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泄露国家秘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和*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3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 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2) *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 含有其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平台使用规则】
5.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申请认证、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5.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3) 虚构事实、隐瞒*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 申请微信认证资料与注册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或者推广内容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6)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7)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8) 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9)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腾讯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法律责任】
10.1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认证帐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腾讯有权取消其帐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决定临时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认证资质。
10.2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3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你应当赔偿腾讯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造谣是要负责人的
案例:
铁道部已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
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的……这些耸人听闻的“内幕消息”经过微博发出并且经“意见领袖”转载后,个个都成了网络热点话题。但是有谁会想
到,这些说法全部来自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杜撰呢?
2013.08.20,全国*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摘自:http://www.0371news.cn/xwpd/sh/2450.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21:06
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均有对恶意散布谣言的相应的责任描述,制造谣言引起恐慌,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是治安拘留。请参考近期在微博传播谣言的某歌手的案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23:31
亲 您好 法律规定传播谣言 按照治安管理发 拘留十五天 严重的 要负责刑事责任 谢谢 望您采纳 祝你开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02:12
无论何时何地,恶意制造谣言,攻击合法公民,以*论处,一般处以行政拘留15天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左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05:10
没有证据什么责任也没有,提醒楼主注意保全证据,必要时做个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