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0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46
这是正常情况,很有可能是非工作时间提示付款的!只要简单的重新提示付款就可以了!
不可进行支付追索的意识,其实也就是说你的还没有拒付,只是你的方式不对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所谓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
所谓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通俗点说,提示承兑是“你要承诺兑付”,就是你现在承诺到时候你一定会付,一般分为银行承诺或者企业承诺,所以经过承诺兑付的票据分成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承兑人和付款人在承兑后产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兑人是一个人。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
广义的票据付款,泛指票据债务人依票据而对票据权利人进行的一切金钱支付,既包括付款人或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进行的支付;也包括追索义务人对追索权利人进行的支付;以及保证人对持票人进行的支付。
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经过多次转让,到了最后持票人手中,持票人在到期日向付款行(或承兑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持票人可以向全体票据债务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进行追索。行使追索权的程序如下:
1、通知拒绝事由。持票人将自己被拒绝付款的事由向所有通知对象通知。
2、债务人自动偿还。如果追索期间债务人自动偿还,持票人不应拒绝,追索宣告停止。
3、确定追索对象。如果追索通知发出后,无人偿还,持票人就必须近一步追索,追索可选择其中一手或者全部。
4、请求偿还和关注。在确定追索对象后,向被追索人提示汇票与拒绝证书,请求偿还。可采取诉讼方式或诉讼外方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47
亲,今天才3/19,还没到到期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47
你这电票的承兑人是财务公司吧~风险很高的~如果是拒付追索,是可以向所有前手追索,而不是不可。你是不是打错字了呀?应该是可以追索而不是不可以追索,我办了好多个这种案子,经验之谈,希望能够帮到你,不懂可以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