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5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3:47
有工作的情况下领取失业金是违法的行为,在就业状态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失业保险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3:47
恩,再就业或者你所说的再工作的同时,不再属于失业人员了,所以不应该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了。
不过以后再失业的时候,可以把上次没有领完的接本次应该领取的一并领,但总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3:48
违法的情况不清楚,但是现在这个社会确实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