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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消费税 具体是怎么算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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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05:37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是*和地方共享的税种,*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税种,全部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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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06:55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如表2-1所示:
  表2-1: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计 税 单 位税 率(税 额)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标准箱(5万支)56%;150元
  (2)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标准箱(5万支)36%;150元
  2.雪茄烟36%
  3.烟丝30%
  4.卷烟批发环节5%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斤或者500毫升20%;0.5元
  2.黄酒吨240元
  3.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以上的吨250元
  (2)每吨在3000元以下的吨220元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吨250元
  4.其他酒10%
  5.酒精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无铅汽油升1.0元
  (2)含铅汽油升1.4元
  2.柴油升0.8元
  3.石脑油升1.0元
  4.溶剂油升1.0元
  5.润滑油升1.0元
  6.燃料油升0.8元
  7.航空煤油升0.8元
  七、汽车轮胎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以下的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的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一、高档手表20%
  十二、游艇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四、实木地板5%

  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四、应税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专用*而发生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者征收率)
  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是指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的应税消费品。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一、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表2-2: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3%
  二、建筑业3%
  三、金融保险业5%
  四、邮电通信业3%
  五、文化体育业3%
  六、娱乐业5%~20%
  七、服务业5%
  八、转让无形资产5%
  九、销售不动产5%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三、纳税人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④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五、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08:29

消费税有两种计算模式;按价计征和按量计征和复合征收
按价计征=不含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按量计征=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比较复杂、大概意思比如香烟低于75元一条的、需要按价计征、再按每箱150元征收一次
就是两次征税
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计算、一般都是商业企业比较多、各种行业税率差别比较大5%-2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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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第一、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第二、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第三、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要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民币计算。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12:29

建议你百度搜下“营业税”“消费税”上面写的很具体,或者找本税法书上面都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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