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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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42
1996年实行的是土地二轮承包,这时国家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制度,分地时估计你外公和你舅妈是以一个家庭单位承包的。这样无论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了谁的名字,都有你外公的承包地份额。你可以找当地司法所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不过父子之间的纠纷通过诉讼解决就太不近人情了,不赞同。
参考资料:《农村土地承包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42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