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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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44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