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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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3:09
一、办理条件
申办印刷业的申办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持下列资料,向分、县(市)局治安管理科提出申请:
� 1、申请开业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三资”企业出具国家出版部门批准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审 批证书》(复印件)。
� 2、开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门、窗、财会室等重点部位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
(2)有符合新闻出版局规定条件,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设备。
(3)建立治保组织,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及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办理流程
� 1、申办印刷业应向分、县(市)局提出申请并领取审批表(“三资”企业申办印刷业许可证应向沈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审批表)。
� 2、提供必备的文件资料。
� 3、由分局实施安检、进行审批、制作证照(“三资”企业统一到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办公地点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 三、工作时限
�
� 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不颁发许可证的决定,对不应该颁发许可证的下达不颁发许可证决定书。
四收费标准
《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