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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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4:52
1、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事先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
2.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算起,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一般不宜超过90日。
3.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
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