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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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15:37
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在土地征收时已经离去的人是不享有征地补偿款的,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离去的人也是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其所享有的征地补偿款可以有其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