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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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4:37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必须本人到场)。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探亲签注的,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军人或者人民武装*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参考附件《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中,不受理非杭州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申请。
4、非杭州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相应材料:
(1)持有杭州签发的签注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提交居住证原件(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得的可免提交,下同);
(2)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要其父亲或母亲一方持有杭州签发的签注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本人已在杭州登记有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提交其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