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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咨询一下 如果上海医保卡里的余额都用完了 那在账户里有钱之前的看病 都需要自己全额支付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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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8:10

不需要的,只要超过起付标准,就可以按照比例报销。例如2012年调整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适当调整了住院报销办法,具体为:参保居民每次住院增设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医疗机构300元。

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70周岁以上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6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

在*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金支付比例从5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在*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5%。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1%左右提高到70%左右。 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支付*维持2011年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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