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0:40
如果能证明是*写下的欠条,也没有欠款记录的话可以不用还欠款,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方*迫写下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国家*。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0:41
如果能证明是*写下的欠条,可以不用还欠款,没有法律效力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或者你趁我喝醉了骗我写的,也不行。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道理就不用细说了。 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总之,并非别人手中有这么一个欠条就一定被证明有效,也并不一定就会无效。关键还是要双方各自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能够让法官相信并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0:41
被胁迫写下的欠条无效,但需由你举证证明你是被胁迫的。而证明的途径之一就是事后即时报警,由警方侦查以证明你被胁迫事实,但如果警方未能侦破,欠条还是有效;之后对方还是可以持你写的欠条向你主张还款;如果对方到*告你要求你还钱,你可以向*阐明欠条被胁迫及你没有向他借过钱的事实。那这钱最后要不要还就得看你能不能说动法官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0:42
可以。报警。
对方涉嫌抢劫或敲诈勒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10:42
可以报警,欠条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