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7
地震预报一般由省级*发布,情况紧急可又市县*发布24小时临震警报,并同时向上级汇报。首都发生地震可有北京市*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
流星滑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在《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对地震预报的发布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布。
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布。 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
在我国,地震预报的发布权在*。属于地震系统的任何一级行政单位、研究单位、观测台站、科学家和任何个人,都无权发布有关地震预报的消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二十六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 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研究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或者直接向*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接收凭证。 第二十七条 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第二十八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报本级*;经震情会商形成地震预报意见的,在报本级*前,应当进行评审,作出评审结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布。 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第三十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批准。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批准后实施。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当地的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增加地震监测台网密度,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三十一条 国家支持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 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在地震现场设立流动观测点,根据震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余震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三十三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经*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