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别人欠钱不还,我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索要利息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08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9 05:07

可以,按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上述规定可知,在借款时没有和债务人小李约定利息,所以你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是不予支持的,但你可以主张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惜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惜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
。”因此,小李应当支付给你自借款到期之日至还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