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怎样判断民事行为是有效还是无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5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8:33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8:33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含义是:
⑴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⑵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⑶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该无效行为满足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其他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时,仍得发生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效力。易言之,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意思表示无效,而不是该行为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⑴恢复原状。
⑵赔偿损失。
⑶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即指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4)其他制裁。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