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当行政处决书下来后,本人在申请复议期间,派出所又下了一个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书是什么意思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35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14

*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的。
申请复议期间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如果复议结果为*机关的处罚决定违法,就不用执行了。

这只是程序问题,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的暂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15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要停止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不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3)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