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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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8:24
一、“共同还款人”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担保人”才是。按你的陈述:“银行要他找个共同还款人”,根据银行发放房贷需要担保的惯例,银行方面所说的“共同还款人”就是法律上的“担保人”。
二、只要你同意担保,比如在担保协议上签了字,担保就成立了,你出不出钱不影响担保的成立。担保成立后,你就负担了担保义务,如你男朋友到时无法还清房贷,银行可以要求你还。如果你拒不还款,银行可以起诉你,并向*申请执行你名下的财产,比如存款、房产等。
三、根据上述一的分析,“共同还款人”就是担保人。因你们还未结婚,首付也是你男朋友出的,你未出钱,故此套房屋属于你男朋友的个人财产。你并不会因担保而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房屋不可能有你的一半。
四、按照目前的*,假设你成为你男朋友的担保人,你父母赠与你的那套房子也不会认定为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