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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购房定金,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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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07:35

法律分析:建议与卖方协商解决,因为合同约定交的是定金时,买房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卖方不需退还定金;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退,则另当别论。定金是指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其中一方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故,买房交了购房定金后,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作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若因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而不想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08:5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您在交了定金之后不想买那么大多数的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提问是通过中介订的二手房,现在不想买了,违约金也交了,房东这边要起诉中介,中介这边要我给个说法

回答亲亲,违约金也交了,这是符合流程的。

提问就是后续发展说跟我没有关系了?

回答是的亲,您交了违约金,这事和您就没有关系了。也没有对他们造成什么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0:28

不可以。
买房签约前交的定金是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
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卖方可以不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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